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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2024-04-30 10:38:55 |   作者: 华会体育官网入口网址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7日通过书面文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云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总体发展的策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结合财务审计的相关情况,制订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次会议进行了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等真实的情况,参照行业、地区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督管理的机构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的实际情况;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审议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会议审议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切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加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同意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公开披露》之《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现将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由公司统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使用,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和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8号),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9,2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23,814,138.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05,385,861.05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65,385,861.0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20日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22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真实的情况制定了《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

  2023年9月1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9月18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9月1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9月2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9月18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山东衡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9月18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夏港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1,476.6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1,003.01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473.68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已完成置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1,500.00万元(含5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本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92,000.00万元,赎回打理财产的产品40,500.00万元,产生收益252.48万元,赎回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及相关收益已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1,500.00万元。投资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161.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9%,大多数都用在和主要营业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后附的恒兴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恒兴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使用161.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3: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资总额1.88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公开披露》之《第十三号——化工》要求,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由公司统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生产经营情况使用,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和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宜兴市中港投资有限公司、宜兴港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千、宜兴市千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王恒秀、张翼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参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参会人员需现场出示上述证件原件;

  3、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邮件以2024年5月16日17点以前收到为准。

  电线、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的原件,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7日通过书面文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独立董事陈秉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参加表决,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鲍旭锋先生进行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总体发展的策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结合财务审计的相关情况,制订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次会议进行了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因本次转增股本将引起公司注册资本变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施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同时授权公司CEO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以上事项所涉及的工商行政主任部门变更登记、备案等全部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等真实的情况,参照行业、地区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等真实的情况,参照行业、地区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等真实的情况,参照行业、地区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充分的利用专业相关知识,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的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资质及2023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会议审议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会议审议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切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鉴于本次董事会所审议部分议案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拟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6,923,506.9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07,941股后为158,892,05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1,778,411.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70%。

  (二)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07,941股后,参与转增股本的股数为158,892,059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07,667,617股。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上述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属于精细化工行业,主要是做有机酮、有机酯、有机酸类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在下游主要使用在于绿色除草剂、锂电池电解液、绿色食品及饲料添加剂、高档环保溶剂、医药中间体等。

  精细化工行业属于开放性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目前,世界精细化学品品种已超过10万种,发展专用和高档化的产品,多品种和系列化是精细化工的重要标志。各企业通过你自己的优势选择发展少数的产品,导致行业的经营较为分散,产品差异度大。在某些特定产品上,一些具有先发优势的专业生产厂商通过扩大规模,提升技术水平,降低单位成本,能在细分市场中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公司有机酮产品在下游大多数都用在生产绿色除草剂,如3-戊酮主要被用来生产高效、低毒的除草剂二甲戊灵,甲基异丙基酮主要被用来生产高效、低毒的除草剂咪草烟。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模式的转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加强,使得环保治理要求和力度日益提高。我国积极响应全球对于高毒、高风险农药的禁用、限用管理措施,农业部等相关主管部门历年来陆续发布了多项关于禁止和限制使用农药的公告,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农药向高效、低毒、低残留、高生物活性和高选择性方向发展。

  二甲戊灵目前处于稳定增量的成熟品种之列,以其独特的作用机制及安全性高的特点,在二硝基苯胺类除草剂中处于领先地位,预计会继续取代氟乐灵等毒性较强的选择性除草剂终端市场,未来市场前景广阔。咪草烟是目前咪唑啉酮类除草剂中全球销量最大的品种,近年来全球咪草烟类除草剂用量呈稳步增长趋势。

  随着农药使用及管理政策日趋严格,传统的高毒、低效农药将加快淘汰,新型环保农药有望得到进一步推广和使用。

  近年来,随着下游消费电池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以及储能电池市场的逐渐打开,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市场出货量增速较快,且有望持续。EVTank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出货量达到131.2万吨,同比增长25.8%,其中中国电解液出货量为113.8万吨,同比增长27.7%,中国电解液出货量的全球占比继续提升至86.7%。

  公司丙酸酯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手机市场随库存出清走出底部,新兴市场增长潜力待挖掘,AIoT领域需求有望回暖,并在AR/VR、服务机器人、储能、智能汽车等细分方向百花齐放,驱动消费电子行业景气度抬升。在动力电池应用领域,随着锂离子电池成本进一步降低和行业标准的提升,电动汽车的渗透率将持续提升,此外,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以及低速电动车也将越来越多地使用锂离子电池替代传统的铅酸电池;在储能电池应用领域,电网储能、基站备用电源、家庭光储系统、电动汽车光储式充电站等都有着较大的成长空间。

  公司产品中的三丁酸甘油酯等产品,主要的应用领域为饲料、兽药替抗领域。公司产品作为优良的替抗产品,不仅能够降低胃肠道的pH值,起到对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等杀菌、抑菌作用,而且还可以促进生长和消化吸收,调节肠道菌群结构和平衡,提高饲料利用率,安全高效,无有害物质残留,有良好的适口性。

  在“替抗”的大背景下,有机酸在饲料领域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据中道泰和预测,至2026年,通过饲料领域有机酸应用规模有望达到51.49亿元,较2020年增长158%。根据恒州博智市场调研表示,2020年中国丁酸钠及三丁酸甘油酯市场规模达到9.69亿元,预计2027年可以达到13.56亿元,2021-2027年预计复合增长率为5.08%。

  公司产品中的丁酸乙酯、异丁酸、正丁酸主要应用于香精香料配方中。近年来中国香精产量和销售收入统计情况看,行业呈现逐年较快速增长的态势。随着国内食品及化工行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日用品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国内香精香料行业将保持持续增长,从而为丁酸乙酯等原料的需求增长奠定了基础。

  2021年3月,《中国涂料行业“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到2025年环境友好的涂料品种占涂料总产量的70%的目标。

  近年来全球涂料市场主要由外资企业主导,国内龙头正经历由“要素”型向“运营”型盈利模式转变。世界涂料工业主要朝水性化、多功能、高价值方向发展,其中改性环保水性型涂料能兼顾绿色环保、高性能、适应性强等特点,有望成为建筑与工业领域涂料的主流。

  目前,我国工业涂料正呈现出产品和技术加速迭代升级、环保产品加速替代油性漆、高端市场加速扩容、国产化替代加速等趋势。

  公司有机酮系列产品、有机酸系列产品还被广泛应用于医药的生产制造,3-戊酮产品可用于抗流感药物达菲(奥司他韦),2-戊酮可用于西地那非(伟哥),正戊酸产品可用于降压药物品缬沙坦。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自身健康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以及医疗卫生支出的逐年提高,我国医药市场规模一直保持稳定增长,在全球医药市场的占比逐年提高。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研究统计,作为全球最大的医药中间体生产和出口国,内外需共同拉动医药中间体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研究预计2026年我国医药中间体市场规模将达到2,910亿元,市场规模庞大。我国医药行业的平稳发展为相关医药中间体和上游化工原料的需求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公司采购大宗化学品作为原料,围绕有机酮、有机酯和有机酸产业链布局,有效综合利用、研发、生产和销售附加值高、下游市场空间大的特色精细化学产品。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和客户积累,公司已成为国内生产规模领先、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有机酮、酯、酸类生产企业,各类产品的总产能为27.56万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有机酮、有机酯、有机酸及其他类产品。主要产品在原有3-戊酮、甲基异丙基酮、丙酸丙酯、丙酸乙酯、丁酸乙酯、异丁酸和正戊酸的基础上,三丁酸甘油酯、乙二醇二醋酸酯、正丁酸和酸酐类等产品的销售规模增长迅速。

  从应用领域分,公司产品可分为绿色除草剂中间体、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绿色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环保型高档有机溶剂、医药中间体、其他重要的多用途化学中间品等。

  1、绿色除草剂中间体:主要包括3-戊酮、甲基异丙基酮。3-戊酮主要被用来生产高效、低毒的除草剂二甲戊灵,甲基异丙基酮主要被用于生产高效、低毒的除草剂咪草烟。

  2、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主要包括丙酸丙酯、丙酸乙酯、丙酸甲酯,属于高纯电子级酯类产品。

  3、绿色食品及饲料添加剂:主要包括丁酸乙酯、三丁酸甘油酯、三丁酸甘油酯粉剂、脂肪酸盐系列、2-甲基丁酸乙酯等。

  4、环保型高档有机溶剂:主要包括乙二醇二醋酸酯、丙酮缩甘油、2-庚酮等。

  6、其他重要的多用途化学中间品:主要包括异丁酸、正丁酸、丙酸酐、正丁酸酐等。

  公司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及上下游发展情况、市场供需情况等因素,基于主要经营业务、主要产品、技术实力等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成熟稳定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丙酸、异丁醛、正丁醛、醋酸、戊醛、乙二醇、甘油、乙醇、正丙醇等,辅助材料包括催化剂、包装物及各类辅料等。

  公司采购部结合生产计划和实际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通过向主要供应商询价、比价并综合考虑交期等因素后从合格供应商中选定具体厂商,在编制采购申请单并经审批后签订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合同时,公司与供应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供应商根据采购合同进行备货、检测、送货,公司收到产品后完成检测、验收等程序后完成原材料的入库。

  公司的原材料主要通过国内供应商进行采购,采取和货到付款相结合的方式,付款方式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汇款。国外采购的原材料的付款形式主要为信用证。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销售部根据销售合同编制产品备货通知单,下发给生产部和仓库。生产部制定生产计划,并向采购部出具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向仓库领用原料并组织生产,同时随着产能逐步释放,公司会根据库存能力、原材料波动周期、市场供需情况进行适量的备货。生产部对产品生产过程与成品入库的产品质量进行全程管理,安环部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安全与环保的控制。多部门共同协作确保按客户要求及时供货。

  (1)公司销售对象以生产商为主、贸易商为辅。公司向生产厂商和贸易商销售产品均采用买断式的销售模式。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完成产品交付并经验收无误后,公司销售义务履行完毕,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生产厂商重视产品品质的稳定性和供应的持续性,需求具有集中性、持续性。贸易商客户基本在接到其下游客户的订单或采购意向后向公司进行采购,贸易商能够对分布分散、规模较小、账期较长的国内外客户形成覆盖,起到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和市场影响力、缓冲经营风险、降低销售费用的作用。贸易商客户向公司采购产品后自行完成产品的最终销售、货款回收并负责售后维护。

  (2)公司的销售区域以内销为主,持续拓展国外市场。内销模式下,销售业务员与意向客户接洽、沟通主要交易要素、起草合同,待合同通过管理层审核后由合同双方签署盖章,可由客户自行提货或公司委托运输。外销模式下,公司外贸人员主要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客户进行询价报价,达成交易意向后,双方会签署书面销售合同,约定采购品种、价格、数量、到货时间、货款结算方式等要素。

  公司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自主创新为主,同时积极与高校研究院等开展深入合作。公司持续打造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持续推进基础创新、应用创新。

  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公司的基本的产品环境友好型农药中间体、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绿色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环保型高档有机溶剂等。公司的业务及产品契合相关产业政策提出的化工行业向绿色制造、高端化、差异化、系列化方向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符合《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政策的鼓励发展方向。

  2023年,公司高档环保溶剂和绿色食品饲料添加剂类产品的收入快速地增长,分别较2022年增长超过66%和60%。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412.74万元,同比下降4.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07.91万元,同比下降16.29%;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88,081.64万元,同比增长84.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5,899.95万元,同比增长127.3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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